项目概况
安庆市环保管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11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0-10-26
项目名称:安庆市环保管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6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且项目负责人须受聘于投标单位,并提供磋商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 26日至 2020年10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黄梅大院行政楼)
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4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黄梅大院行政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1月 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黄梅大院行政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合格的磋商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
联系方式: 邱竹兵 0556-5256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108号黄梅大院内2楼
联系方式:周工 0556-8701712
附件: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及工作内容
1.VOCs治理服务
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有关排放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合理计算以及现场调研等方式,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特别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等几个层面为安庆市2020年度29家涉VOCs重点企业编制VOCs治理方案,提出整改提升建议并监督帮扶企业落实整改,开展现场验收。
2.企业环境治理建议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需要,对有关企业环境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环境管理对策和建议,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
3.提供技术决策咨询建议和相关配套技术咨询服务。
1、工作依据
(1)《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2)《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函〔2019〕914号);
(3)《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
(4)《安徽省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皖大气办[2020]7号);
(5)《安庆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宜大气办[2020]38号);
(6)《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
(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8)《上海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任务对照表》;
(9)《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
2、技术要求
(1)通过对企业涉VOCs物料储存、转移运输、工艺生产过程、设备管线、敞开液面以及VOCs收集处理系统等进行现状调查,并采用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或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对VOCs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分析企业VOCs污染综合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存在的VOCs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特别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等几个层面提出企业VOCs治理方案,切实削减VOCs排放量。
(2)对有关企业开展环境管理现状评估,环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检查,重点查看“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能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包括企业污染治理工艺的合理性、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等辅助监管。提出环境管理对策和建议,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
(3)为安庆市生态环境环保提供相关环保决策咨询服务。